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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时间:2022-07-14  来源: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构建岭南客家特色平安绿色生态,7月13日,我院与县河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共同举行龙川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会签仪式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陈育晚,县政协副主席、水务局局长李志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志越,县林业局局长钟晓辉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小雄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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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院和县河长办公室、林长办公室三方签订《龙川县全面推行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成立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工作小组。会签仪式结束后,召开了我县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第一次工作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廖志越汇报了五年来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阐述了我县全面推进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并表示我院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抓好落实,定期对森林、河湖进行巡察,加强沟通协作,促进规范执法,共同为维护龙川绿水青山,推动龙川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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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育晚副县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公益诉讼检察,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所作出的工作成效,并指出,此次《方案》的会签,对促进各级相关责任单位依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的整体工作合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推动协作机制落实到位,共同建设幸福和谐美丽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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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会签各单位表示,将立足自身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强化沟通协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推动协作机制落实落细,为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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