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院
首页 > 关于本院 > 龙检概况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地处粤东北部,东江和韩江上游。龙川县历史悠远,公元前214年开始置县,是广东最早立县的四个古邑之一,素有“秦朝古邑、汉唐名城”之称。龙川又是中央苏区县、中国百佳营商环境示范县、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红色资源丰富,发展潜力无限。2009年12月被联合国地名专家组认定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前身是始设于1955年1月的人民检察署,同年3月改为现名。1968年10月在“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8月1日恢复重建。此后几经改革调整,2018年,国家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反渎职能转隶到县监察委。2020年1月,检察系统内设机构改革,我院设立第一、二、三、四、五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派驻鹤市检察室)。具体的职能可分为“四大检察”(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十大业务”(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五好检察院”、“文明接待室”、“抗洪救灾先进集体”、“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扶贫双到”工作优秀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先进单位”、“‘七五’普法先进单位”、“依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综治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


w2
w3
w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