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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下半年“三个规定”执行情况通报
时间:2023-01-07  【 字号: | |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2年下半年“三个规定”执行情况通报


“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平正义的“安全网”、拒腐防变的“护身符”,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执行“三个规定”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

“三个规定”是铁律,“逢问必录”是我们的纪律要求,也是常态,涉案问题“找与不找检察机关结果都一样”。今年下半年我院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件,涉及“三个规定”情况3起。其中,涉及领导干部过问了解、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3起,涉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了解案件0起,涉及社会人员过问了解案件3起。

 司法公正,你我有责。让我们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遵守“三个规定”不干预、不打听、不过问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三个规定”的执行,严格要求,一严到底。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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