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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春光添新绿,检察履“植”正当时—2025年3月我院开展系列植树活动纪实
时间:2025-04-10  【 字号: | |

春光无限好,万物竞芳菲

为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乡村绿化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3月以来,我院先后到四都镇、老隆镇、黄石镇、岩镇镇开展系列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01植树造林,绿美东江

3月12日,植树节当天,我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妇联、龙川县四都镇人民政府、龙川县妇联等单位在龙川县四都镇东江湿地黄沙阁河段周边开展“植树造林 绿美东江”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现场,大家挥锄铲土、施肥填坑、培土围堰、提水浇灌,齐心协力将一株株树苗栽种于沃土之中。此次植树活动共有100多人参加,种植紫荆花、红继木、桃花、红皮小叶榕、黄金叶、勒杜鹃等花木500余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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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党建红”引领“生态绿”

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院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到老隆镇吉祥二路社区、黄石镇公洞村、岩镇镇东方村开展“我为全运种棵树”“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等主题党日活动。在活动中,党员干部们挽起袖子,干劲十足,有条不紊地完成每一道植树工序,同时结合自身法律监督职责,向群众普及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大家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守护龙川的绿水青山。此次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彰显了党员的责任与担当,为我县增添新的绿色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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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植树活动既是履行公民责任,更是检察机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生动实践。接下来,我院将继续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监督力度,以检察高质效履职共筑绿美龙川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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