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店废机油贮存、回收管理,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生态环境,近日,我院针对全县24个镇机动车维修店废机油处置不规范、行政机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现场参与评议,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龙川县交通运输局代表,全县24个乡镇政府代表,龙川县某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代表共计50余人参会。
我县现有机动车维修企业数量400余家,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数量庞大。今年6月至7月,我院干警实地走访24个镇58家机动车维修店进行废机油处理的调查取证,发现一系列共性问题,如机动车维修店未合理设置废弃机油放置点、废机油容器未贴危险品标识、将废机油卖给没有回收资质的公司等等。同时调查还发现我县某机动车废机油回收企业也存在问题,如废机油储存罐未按规定悬挂招牌、未全面记录回收废机油的数量、存在废机油来历不明等漏洞。以上问题不仅存在着污染环境的风险隐患,也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此,我院召集有关单位专门召开机动车维修店废机油监管不到位公益诉讼听证会,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展示证据材料,逐一解读《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通过公开听证,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推动机动车维修店废机油整改工作稳步落实。
听证会上,乡镇代表对辖区内废机油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都予以认可,表示会加强履职,进一步整改。部分乡镇代表对执法权限、监管方式、法律适用等提出疑问,我院分别作出详实的回应,解开了乡镇代表的疑惑;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县交通运输局代表分别就本案所涉的监管职责进行具体说明,并表示今后会就如何规范废机油收集、贮存环节以及如何堵塞管理漏洞等方面采取措施,规范行业运行;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结合实地走访的情况,围绕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充分履职、相关单位是否开展有效整改等进行深入质询,并在该案件的事实认定、案件处理等方面与检察机关达成了一致意见。
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各方达成明确共识:废机油作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不按规定贮存、回收性质严重,整改刻不容缓。相关行政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立即采取行动完成整改,共同推动安全隐患的全面消除。
此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具体体现,以听证凝聚共识,推动各单位严格依法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实做细机动车维修店、废机油回收企业的管理、监督等工作,共同把龙川的天变得更蓝、山更青。下一步,我院将综合听证会评议意见、案件调查核实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审慎作出处理决定,并持续跟进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社会公共利益。
此外,为进一步凝聚“检察+行政”合力,我院与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龙川县交通运输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龙川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废机油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执法衔接的意见》协作机制,为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治理,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规范贮存、收集程序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我县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管控的危险废物,含有重金属、多环芳烃等多种有毒物质,不仅会污染空气、水体、土壤,还具有致癌、致畸等毒性。依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处置、私自拆解或焚烧废机油等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