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政发〔2018〕16号)《关于审定市县级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数分配意见的通知》(粤检发办字〔2023〕52号)规定和《河源市检察机关2023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确定沙威、蓝艳珊两位同志为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我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联系电话:0762-6386679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新城经济开发区8号小区
邮政编码:517300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0日